“法祖”妥协
张居正改革之时,主少国疑,人有侮心,需要借助祖先威势推动改革。“法祖”成为他凝聚民意的资源,震慑群臣的法宝。本质上是按照旧规章,绘制新蓝图,在修明国初法制基础上,改进某些规制,调解矛盾,缓解危机,推行一场触动不深的社会改良运动。它缺乏广泛的社会基础,不可能得到民众全力支持,也不可能真正摧抑豪强权贵。在违法成风,贪腐遍地,盘根错节,上下皆然,整个统治肢体溃烂之际,执政者岂能以法责众而不为隐忍姑息?正如王夫之所说:“一日而欲挽数千年之波流,一人而欲拯群天下之陷溺,难矣哉!”张居正的姑息隐忍乃至妥协是制度性的内在痼疾,而不以他个人刚强性格为转移。对豪强、权贵、官吏贪贿违法劣行处置的虎头蛇尾,只会刺激他们潜滋暗长的仇恨,一朝反扑,反遭其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