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提出《二十一条》,是看准了时机的。首先,西方列强忙于欧战,无暇东顾。其次,袁世凯已有称帝之心,日本遂欲以此“二十一条”作为支持他称帝的条件。因 此,在提出《二十一条》的同时,日本还对袁世凯恩威并御,一方面许诺归还青岛,帮助镇压革命党和宗社党,另一方面又派兵强占山东,并大力帮助革命党、宗社 党人遣返国内,将中国搞得一团混乱,以逼袁世凯就范。1915年1月18日,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将这一密约面呈袁世凯,并再三告诫 要绝对保密。但袁世凯十分明白,中国的自救之道,便是将这“二十一条”公之于众,让世界干预此事。于是,顾维钧化装进入英、美使馆,翌日,“二十一条”即 成为西方媒体的头条新闻。日本的阴谋被揭发,从而陷入相当被动的境地。
此外,袁世凯对条约本身进行了据理力争,他声色俱厉地告诉日使:“可让步者自然可以谈判,但不可让步者,诸如第五号诸条,根本就没有谈判的可能性。”然随着日本的跋扈日甚,袁世凯的策略转为消极拖延,以待友邦支 援,并派有贺长雄赴日本游说政坛人物。以陆徵祥为首的中国外交团仰承袁世凯的指示,拖延不决至于四个月之久,这时国内外反日呼声日渐高涨,日本遂被迫主动放弃第五号中的七条。然而,日本旋即发出“最后通谍”,声称日本海军已整装待发,若不签约,后果自负。袁世凯遂于5月25日,与日本人签订了这个城下之盟 《中日新约》。虽然他的条款已不足二十一个,但后人仍习惯性地称之为“二十一条”。
饶是如此,由于是“空手套白狼”,日本仍视之为重大外交胜利。不仅日本举国狂欢,便是在北京的日侨也饮酒舞蹈,高呼“大日本帝国万岁”,令人侧目。而袁世凯则在国务会议上作声泪俱下。他说:
“…… 我国虽弱,苟侵及我主权、束缚我内政,如第五号所列者,我必誓死力拒。尽日本最后通谍将第五号撤回不议,凡侵及主权及自居优越地位各条,亦经力争修改,并 正式声明,将来胶州湾交还中国,其在南满内地虽有居住权,但须服从我警察、法令及课税,与中国人一律。以上各节,比初案挽回已多,于我之主权、内政及列国 成约虽尚能保全,然旅大、南满、安奉之展期,南满方面之利权损失已巨。我国国力未充,目前尚难以兵戎相见。
……为权衡利害,而至不得已接受日本通谍之要 求,是何等痛心!何等耻辱!无敌国外患国恒亡,经此大难以后,大家务必认此次接受日本要求为奇耻大辱,本卧薪尝胆之精神,做奋发有为之事业。举凡军事、政 治、外交、财政,力求刷新,予定计划、定年限、下决心,群策群力,期达目的。则朱使(指英使朱尔典)所谓埋头十年,与日本抬头相见,或可尚有希望。
若事过 境迁,因循忘耻,则不特今日之屈服、奇耻无报复之时,恐十年以后,中国之危险更甚于今日,亡国之痛,即在目前。我负国民托付之重,决不为亡国之民。但国之兴,诸君与有责;国之亡,诸君亦与有责也。”他还专门向全国百官职司发出一道密谕,要求大家日以“亡国灭种”四字悬诸心目,激发天良,屏除私见,各尽职 守,云云。此外,他还令丁佛言撰写了《中日交涉失败史》一书,印五万册,秘密寄存于山东模范监狱内,期冀日后形势逆转后,可以公开发行。
俗云“知耻而后勇”,然而袁世凯虽知其耻,却没有一心一意求发展,而是一门心思要当皇帝。两事相加,失尽民心也就是顺理成章之事了。
纵览袁世凯的一生,确曾是日本的一个大敌,但日本更是他的大敌。当年驻戍朝鲜时,他两次把日本人赶出了朝鲜,被日本人视为大敌。当时的日本,国力和军力还远不够强大。然而,甲午战争后,日本强迫中国签订了《马关条约》,得到了相当于其战争投入之四十倍、其上年度财政总收入三倍的回报,一夜暴富。他便用这些得自中国的不义之财发展军备,再回过头来侵略中国。日本趁欧战而侵华,这对袁世凯来说,实为不幸!袁世凯自然明白中国决不是日本的对手,因此明知《二十一条》是卖国条约,但也不得不签。而其签约后,信誓旦旦要报仇雪耻的态度,也显然是无可厚非的。只是他耽迷于帝制自为,将报仇大事暂抛脑后,直到人之将死才 天良发现、“其言也善”起来,实足唏嘘!
自甲午战争以来,日本便如一片阴霾一样笼罩在中国大地上,对许多具体而微的人和事均有一定程度的影响。拿袁世凯为例,至死都把日本当做一个大敌,耿耿于怀,甚至死不瞑目。而袁世凯之后的六届北洋政府元首中,除黎元洪归隐、冯国璋早逝外,其余四人即徐世昌、曹锟、段祺瑞、张作霖,均受到日本人的“重点关照”。徐世昌晚年居住在天津租界内,30年代多次拒绝日本人的拉拢,1939年生病后,因恐被日本人扣留而拒绝外出就医,遂致不治。曹锟也多次拒绝了日本人的拉拢,1938年郁郁寡欢地死在天津租界内,他的爱将吴佩孚则于翌年被日本牙医害死。至于张作霖,则因拒绝继续与日本人合作,而被炸死于皇姑屯。这些人均在最后关头秉持民族大义,拒绝与日本合作,故被日本人视为敌人,因此,他们的死,都可以说是“为日本去一大敌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