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官员退休常见称谓
现在许多人之所以对延迟退休有议论,是因为担心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达不到预期,不能保障退休后的生活。在古代,“职工”则是因为养老金缺乏保障而拒绝退休,其中不乏一些退休后出现的生存上的尴尬事。汉朝的宋均,从小就“好经书,通《诗》《礼》”,15岁入仕,曾官至河内太守,退休后靠跑到颍川去做客座教授,靠为学生讲学维持生计。还有世代都是郡吏的孟尝,在合浦太守任上因病退休,因为没有收徒讲学的本事,只能下田耕作。有个在京师做尚书的同乡向皇帝推荐他重新做官食俸,皇帝不理会,于是孟尝做了大半辈子的自耕农。
唐代的例子更多。如孟郊贾岛都以诗风清峭瘦硬齐名,有“郊寒岛瘦”之称,又都是在副县职任上退休,最后都因生活无着、贫病交困而死。韦应物因病从栎阳(今陕西临潼)县令任上退休后,因没有住房,便只能借住长安西郊的善福寺苟延残喘。还有名列“初唐四杰”的卢照邻,在新都县尉一职上退休后,寓居太白山的一个草屋,穷困潦倒。卢副县长没有家底,又没有养老金,全靠朝中显宦不时送来药品衣物,才屡次渡过难关。
小官也就罢了,在宋仁宗时期做过宰相的杜衍,退休后同样因为没有养老金而非常困顿。杜衍为官清正,一生“不殖私产”,退休后没有住宅,便长期借居南京(商丘)车院(教习驭车技艺的单位,近似后世的驾校),直到去世。这种情况直到明朝时期才得到改善。明初规定,三品以上官以本品致仕;四品以下并现职任满三年而无大过者,可升一等致仕;若有过而不称职者,以原级致仕。
致仕官在礼仪上受尊重,在宴会、祭祀等活动中,仍享有该品的礼遇。明初执行“仕官食原俸”的规定,但不久就被取消。取而代之的是不领取俸禄、但享受本品豁免赋役的权利。如果家中实在贫寒到不能生存,则“有司月给米二石,修(终)其身”,退休官员的生活基本得到了保障。之后的清朝也基本延续此种制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