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治中(1890年10月27——1969年4月6日),中国国民革命军陆军二级上将,原名本尧,字文白,安徽省巢县(今巢湖市)黄麓镇洪家疃人。黄埔系骨干将领,国民党陆军二级上将。民革领导人之一。
辛亥革命后,在上海参加学生军。1916年毕业于保定陆军军官学校第三期步兵科。1924年后,任黄埔军校学生总队长、军官团团长。1926年参加北伐,1928年后,任国民政府中央军校教育长、国民革命军第五军军长、第四路军总指挥、第九集团军总司令,参加中日淞沪会战。1937年11月,任湖南省主席。1945年,调任国民党军事委员会政治部部长兼三民主义青年团书记。但是在1938年11月12日著名的长沙大火中不无关系,这场大火一直延烧了五天五夜,30000多人在大火中丧生,全城90%以上的房屋被烧毁,共计5.6万余栋,经济损失约10亿元。
抗日战争胜利前后,任国民党西北行营主任兼新疆省主席,1945年8月27日,作为国民党谈判首席代表,为《重庆谈判纪要》的签署作出了贡献。1949年4月,张作为国民政府谈判代表团首席代表,率国民政府代表团赴北京与周恩来为首的中央代表团谈判。6月,发表《对时局的声明》,宣布脱离国民党阵营,投向人民阵营。9月,致电陶峙岳将军和新疆包尔汉主席,促成新疆和平解放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任西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、国防委员会副主席、全国政协委员会委员、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副主席等职。1969年4月6日在北京病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