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继承(1893-1971)江苏省靖江人。黄埔军校战术教官,国民党陆军中将。早年先后就读于江苏陆军小学、陆军第四中学、保定军校。 参加两次东征,东征后调任黄埔军校教导团第四团团长。 北伐战争因汀泗桥一战升任国民革命军第二十二师师长。1924年被聘为黄埔军校中校教官。1932年,被国民政府任命为洛阳卫戍司令,负责卫戍国民党中央和国民政府机关事宜。在1932年对鄂豫皖苏区发动的第四次大规模"围剿"时,任中路军第二纵队指挥官。
抗日战争结束后,1945年10月10日陈继承获忠勤勋章。后来,他出任第十一战区第一副司令长官,兼北平前进指挥所主任,在北平主持华北日军受降。1946年5月,他获胜利勋章。1946年8月任扩编以后的北平警备总司令部总司令。1946年11月获美国政府所颁自由勋章。1947年1月获光华甲种一等奖章。1947年2月第十一战区司令长官部撤销,他改任保定绥靖公署副主任,兼保定绥靖公署北平指挥所主任、北平警备总司令部总司令等职务。
1947年12月1日,保定绥靖公署同张垣绥靖公署合并为华北剿匪总司令部(傅作义任总司令),陈继承任第一副总司令,后因同傅作义发生矛盾而被调离。1948年10月30日,他任南京卫戍总司令部总司令。1949年1月21日蒋介石下野之后,他调任总统府战略顾问委员会委员。 1949年春,他先后随中华民国政府迁往广州、重庆,后来迁居香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