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了解,经阳春市纪委查实,原阳春市委统战部副部长、市工商联合会常务副主席、党组书记何昭亮在结婚后,与李梅(化名)发生通奸行为,并导致其怀孕生育了儿子的事实,严重违反了社会主义道德,并造成违法超计划生育的后果,根据相关的法律和法规,给予何昭亮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处分。同时,建议由市工商联罢免其常务副主席职务。
女子举报与副部长超生二子
据举报人李梅介绍,她与何的妻子曾是同寝高中同学,因此与何相识。从上个世纪90年代初,已婚的何昭亮就对其“纠缠不已”。对于这段经历,何给纪委的解释是“三角关系”。
李梅透露,1994年,在其与另外一名男子举办婚礼前,何在她的单位宿舍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,次年,她早产生下2名男婴。2000年年初,李梅的丈夫发现两个孩子“一点不像自己,而与何昭亮十分相似”,于是与李梅发生矛盾,并导致双方离婚。
李梅提供的多个物证显示,2010年至2012年底,何多次向李梅或李梅儿子支付钱款,共计2万多元。李梅表示这是何提供的抚养费,但何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否认是抚养费,系因李梅家生活困难,孩子学费不够用,所以才出钱资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