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居要职的刘志军,如果一分钱不贪,也不可能雇不起律师。在职时,刘志军玩弄权力,拿人民的幸福、国家的利益开玩笑,犯罪后,要求律师保他不死,将自己过错与犯罪导致的生存希望,托付给他人。刘志军的求生本能很正常,但他个人经历的前前后后,戏弄人生,玩弄生命,也应了“手莫伸,伸手必被捉”的良训。
人活着,最重要什么?已经拥有的,一方面说明在努力与成功的路上走了很远,一方面说明对期待拥有的还有距离,有些是不应该有的,有些是根本不能有的。人活着,总会有一些不知足甚至遗憾,如果麻木地追求一些不能实现与到达的境界,就与违法犯罪相距不远了。换句话说,人活着的感觉,始终与不知足相伴,再苦再累,再穷再空,至少有人生的自由;而一旦犯罪,身陷囹圄,失去了自由,再回望人活着什么重要,什么金钱、权力、美女,都是浮云。
古人云,知足常乐。刘志军畸形的人生欲望,葬送了他的前程,破坏了他的家庭,也玷污党和政府的形象。他个人的得失与无情无义,使他失去了人最需要的自由,这样的活法,值得所有人思考。